
1993年02月获连云港市首届“优秀律师”称号; 1993年08月《一九九〇版FOB、CFR及CIF术语研究》一文被连云港市司法局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; 1994年12月《产权明晰是律师机构改革的成功之道》一文被连云港市司法局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; 1995年02月获连云港市首届“十佳律师”称号; 1995年06月获江苏省首届“十佳律师”称号; 1996年05月为“尹秀华非法出版案”而撰写的“代理与回顾”获《江苏律师》“十年好稿”一等奖; 1997年01月《论国有独资律师事务所》一文被连云港市司法局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,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; 1997年03月获全国首届“优秀律师”称号; 1998年0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; 1998年01月被连云港市司法局授予“优秀调研员”称号; 1998年05月《“王子”讼案》一文被江苏省司法厅、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评为通讯类三等奖; 1998年06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获江苏省“文明律师事务所”称号,并立集体二等功; 1999年11月《论律师刑事辩护中的知情权》一文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; 2000年01月“王子讼案”在江苏省恢复司法行政工作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中被评为“十大名案”之一; 2000年12月为“王子讼案”而撰写的“代理记”获司法部首届“金獬奖”三等奖; 2001年01月获江苏省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“优秀辩手”称号; 2001年03月获全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“优秀辩手”称号; 2001年09月《千差有路——论国有独资律师事务所》一文被中国东欧中亚经济研究会评为社科论文一等奖; 2002年04月《“司法”是软环境中的重要一环》一文被连云港市司法局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; 2002年10月获江苏省“知名律师”称号; 2002年12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被连云港市司法局、连云港市律师协会评为“先进单位”; 2003年01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获连云港市“文明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 2003年06月被中共连云港市司法局党委授予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 2003年09月被中共连云港市新浦区委组织部授予“党员经营示范户”称号; 2004年06月获“2001-2003年度连云港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 2004年08月获全国“优秀仲裁员”称号; 2005年02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获连云港市“诚信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 2005年12月获江苏省第三届“十佳律师”称号; 2006年05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获连云港市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称号; 2006年06月获“2004-2006年度连云港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 2007年01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获连云港市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 2007年01月获连云港市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 2008年03月获连云港市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 2008年04月被中共连云港市司法局党委授予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
2008年07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获江苏省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称号;
2008年10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获全国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 1988、1994、1995、1996、2001年先后五次被连云港市司法局授予“先进工作者”称号,1996、1998、2002年先后三次被连云港市司法局授予“完成目标任务先进个人”称号,1997、1998、2000年先后三次受连云港市司法局嘉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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